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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业首部大法出炉 填补行业基本法空白

作者:中国产经新闻 见习记者:张毅报道   时间:2016-07-12    阅读次数:
       近日,历经三届人大、四次审议、十年之久的资产评估法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被表决通过,标志着我国发展近30年的资产评估行业终于迎来首部行业大法,填补了此前行业的法律空白。据当日通过的法律文本显示,《资产评估法》将于2016121日起正式实施。
   
“历经了这么多年的"坎坷"和调研,这部行业大法终于出台了。"十年磨一剑",这真的是我们行业内的心声!”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公勤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道。
   
据悉,中国资产评估行业产生自上世纪80年代。与现阶段大宗市场交易现状相对应,国内资产评估已形成矿业权评估、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保险公估和综合资产评估、旧机动车及其他机械设备残值鉴定作价等六大类目。分别由财政、国土资源等五个部门管理,俗称“五龙治水”。
   
刘公勤指出,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资产评估实际上是扩大市场交易、确保交易公平公正不可或缺的工具,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发展,“亚投行”战略的不断展开,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资产评估将在价格博弈、尽职调查与产业分析、并购方案咨询、并购后财务分析等方面充分发挥价值管理和价值发现的双重功能,承担降低交易成本和保障国家利益的重要任务;随着供给侧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资产评估将成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环节。但因为一直缺乏社会关注和行业法的规范,资产评估业作为三大中介服务业之一,其地位并没有受到充分重视,也不像注册会计师和律师行业发展的那样完善。“甚至有人认为资产评估业是"小行当"。”
   
事实上,自199111月国务院颁布了我国第一部亦是唯一一部针对评估而专门颁布的行政法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之后,我国一直没有一部针对资产评估业系统性、管全局的专门法律。 
     
因此,从全局上来看,《资产评估法》的出台弥补了此前行业基本法的空白,对于国有资产的守护,市场经济体系的维护都有着重要作用。
   
对于行业内部来说,“此法可谓是统揽评估行业的根本法,它使得资产评估业、资产评估师等行业和专业人员的法律地位得以确认。”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中联资产评估集团董事长王子林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称。
   
当然,现实中具体的资产评估构成大多较为复杂,不同的资产混合在一起,也容易造成监管过度或监管过松等利益博弈的现象。王子林强调指出,通过此法,自律处罚、行政处罚、民责、刑责将严苛覆盖,将有利于构建法制化的评估生态环境,敦促行业人员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同时,此举还将为特大型、综合型、集团型评估机构的崛起提供制度保障,为与互联网、资本市场对接提供法律基础。
   
该法中还存在一大亮点,那就是“放管结合”,刘公勤认为,这不仅充分体现简政放权的改革精神,也从法律层面有力强化行业监管和自律要求。《资产评估法》适当淡化了对职业资格的要求,对非法定业务不强制要求由评估师承办,反映出职业资格管理方式的改革新思路。在放开人员资格要求的同时,对包括评估师和非评估师在内的全体评估专业人员的从业行为进行重点规范,明确规定评估专业人员在评估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禁止行为,实际上在更大范围上强化了对评估从业人员的管理和自律要求。
   
据官方资料通报称,目前我国六大类评估机构共有1.4万多家,评估师人数已经超过13万,从业人员达60多万。“无疑,资产评估法的出台必将对我国评估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提供巨大的法治推动力,迎来我国评估机构快速发展的新时代。”刘公勤向记者强调道。